意大利移民法为多种类型的高阶技术人才开放短期派驻工作许可,即雇员可以在持续受聘现任公司的情况之下,短期派驻至意大利工作。
背景
非欧盟公司要到意大利工作,必须申请工作许可批文。
针对有意在意大利工作的外国公民,意大利政府实施年度总量额管制制度,通过每年度制订的「decreto-flussi」法令,明确规定各类别的工作许可的核发数量及申请期限,采取先到先申请的原则。
然而,有一部分类型的工作许可是不会受到年度配额限制的,例如:公司外派人员、高层次人才/高阶技术人员、外国企业于意大利分公司的高阶管理层或高阶主管、大学教授及讲师、翻译及口译员、专业护理人员及研究员等。
工作许可申请程序
工作许可的申请程序大致如下:(有部分细节可能会因许可类型的不同而有所调整)
- 工作许可批文 (Nulla Osta) 在线申请,由意大利雇主/公司提出申请;
- 工作签证 (Visto) 申请,由申请人并向其居住地之意大利领事馆提出申请工作签证;
- 入境意大利 8 天内至移民统一窗口签署居留合同 (Contratto di soggiorno) 及移民融入协议 (Accordo di Integrazione),并提出居留许可证 (Permesso di Soggiorno) 的申请。
企业短期派驻意大利的劳务派遣工作许可
意大利移民法开放下列 3 种类型的高阶技术人才派驻至意大利工作,雇员可以在持续受聘现任公司的情况下,派驻到意大利执行短期工作任务。
1. Intra-company work permit
非欧盟国家的公司企业,可依据意大利移民法第27条 c.1(a),派遣高阶技术人员、经理或高阶管理人员短期派驻至意大利的分公司、子公司或同一集团关联企业工作,并申请工作居留(permesso di soggiorno casi particolari),派驻期间不得超过5年。具体而言,该程序适用于派遣高阶技术人才或高阶管理层至意大利,且该人员目前受聘于: 1. 母公司或分公司位于意大利的跨国企业; 2. 主要在WTO国家经营的外国公司代表处; 3. 总部位于意大利的意大利或欧盟企业。
2. ICT and mobile ICT work permits
非欧盟国家的公司企业,可依据意大利移民法第27条第5款及第27条第6款,将已在公司任职三个月以上的经理、专业技术人员或受训人员,短期派驻至意大利的分公司、子公司或同一集团关联企业工作,并申请ICT工作居留(permesso di soggiorno ICT, permesso di soggiorno mobile ICT)。经理及专业人员的派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,受训人员的派驻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若受派人员目前正在其他欧盟国家派驻,并持有该国核发的ICT工作许可,无需申请意大利入境签证,可直接转派至意大利关联企业工作;但若工作期间每180天内停留超过90天,则应申请意大利工作许可。
3. Service Agreement Assignment
若雇员被派驻至意大利的工作不属于公司内部派遣(intra-company assignment),则应依据意大利移民法第27条C.1款办理。外国企业可依据此办法与意大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并根据协议派遣人员至意大利执行服务项目。劳务派遣期间不得超过四年,且外国派遣单位应遵守意大利第136/2016号法令(欧盟指令2014/67号)的规定,履行人员派遣通报(notifica di distacco)、文件留存及指派意大利代表人等义务。
若派遣单位位于欧盟国家,则可适用快速通道程序;若受派人员目前受聘于其他欧盟国家并持有工作许可,则无需另外申请意大利工作许可,仅需由意大利派遣企业(实际用工单位)向当地移民局通报(notifica di distacco)即可。
